“這次澄清正名,卸掉了壓在我心中的石頭,感謝組織讓我徹底放下思想包袱,今后我一定把群眾工作做得更扎實更到位!”近日,魯甸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來到龍樹鎮某村,為受到不實舉報的村干部羅某某召開澄清正名會議,消除干部負面影響,讓干部輕裝上陣、放手干事。
此前,魯甸縣紀委監委收到實名舉報,反映羅某某及親屬享受低保的問題。核查組通過查閱檔案、走訪相關人員等方式開展調查核實,最終確認信訪舉報反映問題失實。
近年來,魯甸縣紀委監委把開展澄清正名作為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重要抓手,建立完善由“信訪室牽頭負責、承辦部門具體實施、領導審核把關”的澄清正名工作機制,精準識別適用情形,靈活運用澄清方式,按照“事前研判、事中實施、事后跟蹤”全鏈條澄清工作要求,為受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量身定制“一人一策”澄清方案。
“我們認真落實‘三個區分開來’,堅持懲治誣告陷害與做好澄清正名并重,穩妥有序開展澄清正名,旗幟鮮明為敢擔當、善作為的黨員干部撐腰鼓勁,持續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、主動性、創造性。”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道。今年以來,先后為18名黨員干部,2個黨組織澄清正名。
為提升澄清正名工作質效,縣紀委監委按照“誰承辦、誰反饋、誰澄清”的原則,建立健全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的審批權限和實施流程,細化澄清正名范圍、澄清程序和實施方式,要求承辦部門對調查反映不實的信訪事項,既要反饋調查結論,又要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,構建起“受理+核查+反饋+澄清+回訪”全鏈條工作閉環。同時,推動職能部門變“群眾上訪”為“干部下訪”,既查清事實真相又解開群眾心結。
此外,加強澄清正名全過程管理,承辦部門適時對被澄清對象及其所在單位進行回訪,跟蹤了解被澄清對象思想、工作、生活情況,嚴防“一澄了之”,切實讓受到誣告陷害的干部充分感受到組織的關心關愛。
“我們將進一步完善澄清正名工作長效機制,持續跟蹤問效,做到因案施策、因人施教、定期回訪,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撐腰鼓勁,讓想干事、會干事的干部能干事、干成事。”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。(舒丹 || 責任編輯 田源)